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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说案15] 四川省乐山市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受贿案剖析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10-14 08:48 点击:56

——四川省乐山市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受贿案剖析
    2007年7月22,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乐山市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袁俊维因数十次收受20余人贿赂款物价值人民币393.6万元,另收受美元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袁俊维没有上诉。他在悔过书中说:“为了处理赃款,我整日提心吊胆。随着收受贿赂次数的增多,数额的增大,自己也曾感到害怕,心理压力与日俱增,经常晚上睡不着觉,做噩梦,每当看到一起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都要紧张好几天。”下面就让我们看看袁俊维走上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吧。
心虚——第一次数钱忐忑不安
    “我并非一开始就是坏人,我的蜕化变质也经历了一个从心虚到坦然再到贪婪的过程。”
    袁俊维1956年6月出生,曾插过队。虽然在此期间吃了不少苦,但他还是命运的宠儿。1978年全国恢复高考,凭借自己的努力,他幸运地成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被西南农学院录取。在学校,他勤奋好学,品学兼优,1982年从农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乐山地区农委工作。
    刚走上工作岗位时,工作和生活条件都比较艰苦。这对于心怀远大志向的袁俊维来讲,正是锻炼自己的最好机会。他或步行、或骑自行车,跋山涉水对乐山的农业资源进行了考察。在此基础上,他完成了一些科研课题,先后出版了4部专著,多次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
    参加工作短短十余年时间,袁俊维就被提拔为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的县委书记;1997年又被调任乐山市委常委、秘书长;2000年6月,44岁的袁俊维出任乐山市委副书记,分管民营企业和农村经济,同时兼任电力体制改革、两河(马边河、大渡河)流域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此时的他已经有了一片更大的可以施展抱负的天地。但是,从1997年起,袁俊维的政治生涯却出现了一个拐点,这让他的人生出现了一个转折。
    在峨边任县委书记时,当时县里重点工程项目大电公司沙坪电站建设资金有很大缺口,公司董事长张某找到袁俊维,希望他能出面帮忙争取贷款。袁当时想这也是县委书记应尽的职责,就和张某一起跑成都、上北京,最后解决了建设资金贷款问题。事后,张某送给袁俊维10万元表示感谢。这是袁俊维第一次接受别人的贿赂,而且数额又如此之大。“收钱后,我心里很紧张,当晚基本上没合眼,生怕有一天东窗事发,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我几次萌发把钱退回去的念头,但又心存侥幸,心想:这是两人之间的事情,我不说、他不讲,谁也不会知道。并认为,钱不是我主动要的,是帮忙办成事后,对方主动表示感谢的。”产生这种侥幸心理后,袁俊维又接连5次收受了张某送来的50万元。
贪婪——收受贿赂数百万元
    慢慢地,袁俊维感觉到权力商品化能给个人带来极大的利益。再加之很多民营企业老总在送钱时再三说,自己是私营企业,钱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是自愿送的,不会有事。听他们这么一说,袁俊维收钱时感觉坦然多了。同时,他极力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项目立项、
资金贷款、协调电力等方面大开绿灯,给予帮助。
    乐山江河密布且落差较大,水电开发一直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在袁俊维担任峨边彝族自治县县委书记、乐山市委常委兼秘书长、乐山市委副书记职务期问,他分管协调生产用电、项目立项报批、资金贷款、解决施工纠纷等工作。袁俊维的职务举足轻重,因此,一些商人千方百计想要与他搞好“关系”。向他行贿的21人中,有17个人的行贿与水电站开发和电力建设有关。
    在众多商人中,袁俊维与四川东山东能集团原董事长王德军(涉嫌犯罪,另案处理)的关系尤为“铁”。从1998年到2004年,王德军先后11次以春节拜年、打牌“垫底”、帮忙装修房屋等名义.送给袁俊维人民币65万元、美金5000元。与王德军相识是在1996年。当时王德军的公司在峨边县辖区开发茨竹电站、狮子山电站,时任峨边县委书记的袁俊维多次召开县级各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为来峨边投资的企业、峨边的重点工程保驾护航。不久,王德军就通过工作关系与袁俊维认识并逐渐熟悉起来,随后便开始对袁俊维进行“投资”。
   1997年,袁俊维调任乐山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德军将自己公司开发的位于乐山市中区东能大厦内一套住宅优惠”出售给他,并安排其下属装饰公司出资10万元对住宅进行装修;1998年底,王德军以拜年为由,给袁俊维送上过年费几万元人民币;袁俊维出国考察,他送来5000美元;每次打麻将,还以“垫底”为名,送给袁俊维几万元人民币;2000年袁俊维任乐山市委副书记,2000年春节到2004年,王德军每次送的过年费涨到了数十万元。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王德军送钱,当然是为了得到袁俊维的特别关照和支持,对此袁俊维心知肚明。王德军开发某电站时,袁俊维当时是那里的县委书记,在立项、规划和施工等方面给予王很多支持。项目施工中发生纠纷,袁给当时的公安局长打招呼;架设电线涉及到沙湾区,袁亲自与当时的区委书记协调;为了王德军的公司顺利施工,袁俊维还带领有关部门的领导到他的工地现场办,解决具体问题。总之,从王德军准备开发某电站时的选项、立项到整个施工。袁俊维都给予鼎力相助。
1997年至2004年,袁俊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企业服务、协调工作、帮助解决问题时,先后几十次收受民营企业和少数国有企业送的数百万元贿赂款。同时,在每年春节、彝族年节期间,还收受下属、企业拜年礼金。
伎俩——“礼金偶尔上
    袁俊维一边收受别人馈送的过节费、感谢费、垫底费、红利等款项,一边又以交现金、工作经费、会议费等名义向组织上交。而在这些收受和上交的款项中,“抓大放小”是袁俊维的游戏法则。
    四川川业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为了得到水电开发和生产用电等项目,先后5次给袁俊维送上13万元人民币。其中2001年到2003年春节,张某都以拜年的名义,每年送给袁俊维1万元,袁全部上交给了市委办公厅;2003年上半年张某又想开发水电站项目,请袁俊维给予支持,在办公室送给他5万元人民币,袁全部收下归为己有;2004年初张某请袁俊维出面协调公司新上项目生产用电事宜,再次送给袁俊维5万元,袁悉数收下并装进自己腰包。
    四川银洋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何某,为跟袁俊维攀上关系,2002年、2003年春节分别以拜年的名义送上2万元人民币。袁俊维将其中各1万元上交给了市委办公厅。2001年下半年,银洋投资集团公司想获得依乌电站的开发权请袁俊维帮忙,何某到袁办公室汇报情况,送给他10万元人民币。袁收下这笔钱之后,亲自到依乌电站所在的峨边县,说服县委书记将该电站工程交给何某做。2004年初,依乌电站建成投产后,何某又专程到袁俊维办公室送上10万元人民币,袁俊维先后两次坦然收下了这20万元而没有上交。
    同样,乐山成河综合电力开发公司费某分6次送给袁俊维26万元人民币,袁上交了其中的3万元,其余23万元则留在自己包里。四川川河实业集团于某多次以拜年为名送给袁俊维数万元,袁全部上交了组织;于某为感谢袁俊维出面协调项目贷款送上的20万元人民币,袁俊维则悉数收下装进自己腰包。
    几年来,袁俊维共计上交现金77.6万元,其中12万元涉及本案,且全部是他任乐山市委副书记后上交的。之所以这样做,用袁俊维自己的话说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因为上交的这些钱中,有些人给的钱不该收或因为我不了解而不敢收;二是公务开支较大,有时候给领导买点礼品等礼节性开支的报销不方便就从这笔钱里出。”由此可见,表面上钱虽然上交了,其实这些钱依然由袁俊维支配和使用。
惶恐——看到案例报道就要紧张好几天
    收受贿赂款物后,袁俊维最大的愿望是求得“安全”,于是他想尽办法使这些赃款最大限度地增加“安全系数”。袁俊维除了变换着各种名目接受现金外,他最乐于接受的是一些企业的“分红”。从2001年到2004年期间,某企业负责人为了感谢袁俊维对其公司的“关怀”,不仅每年给袁俊维送上两万元“红包”,2001年3月、2004年3月还以分红的形式送给袁俊维40万元红利。“采取分红的形式给我,我觉得从表面上看要合法些,心里坦然一些。”尽管找到些许心理平衡,袁俊维还是要为自己的“合法”收入付出。当该公司出现污染事故时,袁俊维代表市委出面,提出了“妥善处理”的意见,要求环保部门尽量从轻处罚;该公司要贷款,袁俊维便挺身而出亲自找某银行领导协调。
    最近几年,袁俊维把收受的贿赂款先后投资到两个企业,为此,他分得红利200多万元。“我将收受的贿赂款投资到企业,主要是考虑银行存款实行实名制后,怕存在银行不安全,而投资企业,一般只有两个人知道,不容易被查出来。同时,我和民营企业的一些老板比较熟悉,有着很好的私人交情,自己觉得要放心一些。”
    为了“安全”处理这些赃款,袁俊维一方面费尽心机地为自己打掩护,另一方面又整日提心吊胆。“我收受别人钱财后,深知所作所为已构成了严重的职务犯罪。报刊、电视及党内文件通报的典型案例也对我产生过很大的冲击和震动。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收受贿赂次数的增多,数额的增大,自己也曾感到害怕,心理压力与日俱增,经常晚上睡不着觉,做噩梦,每当看到一起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都要紧张好几天。”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和四川乐山东能集团原董事长王德军出事后,袁俊维更是惊恐不安,惶惶不可终日,到处打听案情,看他们供出其他人没有。之后,袁俊维主动和一些曾经给他送钱的人频繁通话,订立攻守同盟,一个月下来,他的体重下降了十多斤,睡眠严重不足,整天精神不振,连元旦、春节都是在惶恐不安中度过。“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归案后的袁俊维发出了这样的哀叹。
追悔——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5年12月31日,袁俊维被逮捕。2007年7月22日,一审认定袁俊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120万元,所得赃款人民币393.6万元、美元2.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此判决,袁俊维没有上诉。
    站在被告席上,袁俊维的心情是复杂的。从一个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奋发有为的青年堕落为一个腐败分子;从市委副书记到因经济犯罪而身陷囹圄,袁俊维回顾走过的人生历程,百感交集。
    “我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主要是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特别是担任领导干部后,很少参加党支部的学习活动,连每月的党费都是叫办公室代交。甚至连一年一度的以党风廉政建设和以自查自纠为重点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己也是走过场,谈工作就是为自己评功摆好,谈思想实际就是说空话、套话,更不要说自查自纠了。”
    走上领导岗位后,由于工作关系,袁俊维应酬较多,经常出入高级宾馆。目睹一些投机取巧发家致富的有钱人一掷千金、纸醉金迷的生活,对比自己清贫的生活境况,袁俊维心理上渐渐失衡,政治上开始蜕变,人生观、价值观开始扭曲。认为“共产主义只是遥远的理想,而人生短暂,现实需要才应该是追求目标,人应该实际些。”在这样扭曲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支配下,袁俊维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滑入了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袁俊维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有过家庭的温馨和欢乐,也曾被许多人羡慕过,“是我自己的贪婪打碎了这份美好。”袁俊维愧对亲人、愧对党和组织对他的培养。“但是,我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只希望我的惨痛教训,能让更多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警醒,为了自己、为了亲人、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要步我的后尘。”
 
要案点评
 
警惕“两面人”现象
    从一个奋发有为的青年堕落为一个囚犯,从一个堂堂的市委副书记堕落为腐败分子,袁俊维案长达27页的判决书,无声地讲述了一个贪官的堕落与腐败历程。袁俊维案的突出特点是一面大肆收受贿赂,一面装模作样地上交“廉政金”,他的这一犯罪特点,让我们看到了贪官的两面人生。
    截至案发,袁俊维以交现金、工作经费、会议费等名义共计上交现金77.6万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按一般公务人员月薪1500元计算,这将是一个人40余年的总收入!他为什么这么做呢?袁俊维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一是因为不了解这些人而不敢收取他们的财物;二是公务开支较大,有时候给领导买点礼品等礼节性开支报销不方便,就从这里支出。”难道袁俊维煞费苦心地表演为的就是这些吗?这正是袁俊维的狡猾之处。因为此举在他看来至少可以收到“一石四鸟”之效:一是通过向组织上交一小部分财物,给领导和同事留下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印象,使大家免生怀疑;二是虽然财物名义上是上交组织了,但因为是交给直接受其领导的办事部门,所以财物的支配权仍然掌握在他自己的手里,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三是收取一些自己不知根知底者送的钱,本身也是一件风险较大的事情,把其中一部分交出去,等到自认为可以信任对方时再归为已有,相对来说也稳当牢靠得多;四是上交的这部分财物,如果不出事,就整体所得而言损失的只是小部分钱财,况且一旦东窗事发,
则可以争取主动。
    袁俊维的犯罪“技巧”充分暴露其两面人生的本质。一面冠冕堂皇地当官,一面卑鄙无耻地搞腐败,这也是多数贪官共同的特征。之所以成为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两面人”,是因为这些人把权力、地位、金钱看得比一般人更重,同时他们又知道党纪国法之严肃,贪官下场之可耻,于是乎,贪官们往往比正派人更会讲大道理。更有如袁俊维者,不仅满口廉洁奉公,还实实在在地见诸行动,隔三岔五地上缴“廉政金”。明明是贪财之徒,却要妆扮成好干部,目的只有一个:掩人耳目。然而,许多案例证明,“两面人”往往是骗过一时骗不过一世。西方有位哲人曾说:“你可以在一个时间或一个地方欺骗一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所有的地方欺骗所有的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组织上也是明察秋毫的,画皮总是要被揭下来,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如袁俊维一样反闹个自取其辱。
    胡锦涛总书记在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要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仅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一套,做一套;要求别人是一套,要求自己是另一套。同时还要做到慎始、慎独。许多贪官的初始犯罪与袁俊维一样,也曾“心里很紧张”,也“生怕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甚至“几次萌发把钱退回去的念头”,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迈出了走向犯罪的第一步。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随着时间的推移,看收钱后并没有出什么事,使贪官们“很紧张”的心逐渐“坦然”,于是便一步步走向腐败的深渊。
与袁俊维一样,多数贪官一边不可避免地因袭着贪腐的一般性规律,一边独出心裁地玩出权钱交易的新花样,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独辟腐败蹊径,企图掩人耳目、逃脱法律的制裁。然而,贪官们机关算尽,最终还是锒铛入狱。袁俊维案告诉我们,腐败的伎俩无论多么高超,终将难逃恢恢法网。袁俊维案也警示我们,领导干部要使自己一辈子巍然屹立,一定要始终做到表里如一,始终恪守共产党人的人生信条,不断自我修正,完善自身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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