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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说案[23]"欲火"焚身悔已迟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1-16 11:07 点击:650

[每月说案]
    雷渊利,现年55岁,原任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兼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曾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永兴县县委书记。2006年9月4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007年12月25日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有重大立功表现判处有期徒刑20年,现在湖南省某监狱服刑。
    雷渊利因玩权玩情玩法,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日前,在高墙电网内,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进行了深刻忏悔,回顾了自己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副厅级干部堕落为阶下囚的经过,并对自己走向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
玩权贪钱财
    万恶之源皆因“贪”。我的犯罪也是从“贪”开始的。说实话,我的本质并不坏。1953年10月2日,我出生在湖南省嘉禾县一个家境贫寒的山村农户。艰辛的生活使我从小就很听话,立志通过自己的艰苦努力改变贫穷的面貌。我发愤读书,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17岁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仅半年时间就因“根红苗正”被推荐为工农兵大学生,到郴州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读书,2年后被分配到一所农村中学当老师。由于表现突出,4年后我被选调到县委机关工作,先后在农村办、县委办任秘书。1980年,我被派到下面的公社任管委会主任、书记。组织上为了培养我,又把我送到省委党校脱产学习了2年,毕业后即任县委宣传部部长。仅仅一年,我就担任了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00年,我当选为郴州市副市长。但我在仕途顺利、事业有成时,没有把握好自己,忘乎所以,利令智昏,“贪欲”恶性膨胀,以至于一步一步走向犯罪,在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最终让“贪欲”送进了牢房。
    20054月14日,吃过晚饭后,我接到通知到办公室去。刚一进门,就被省纪委宣布“两规”了。这天,成了我终生难忘的日子。
我的犯罪始于1996年,这年冬,一个朋友找我帮忙调动他亲戚的工作,当时我是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这点小事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事后,这个朋友来到我的办公室,一见面就给我一个红包。我很吃惊,坚拒不收,并严厉地批评了他。朋友恳切地说:“雷书记,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又不是行贿受贿,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在他的一番劝说下,我最终还是收受了这个1万元的大红包。第二天,我也曾有短暂的犹豫,也想过是不是该把钱退回去或者上缴纪委,但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认为帮了他这样的大忙,这点礼受之无愧,于是心安理得地把钱存入了银行。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贪欲”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了。我以前就喜欢帮别人办事,因此社会上有人叫我“雷大使”、“雷大胆”。过去我这样做,完全是热心的性格驱使,没有什么私心杂念,而自从收受了这个大红包后,我帮别人办事就开始有些慢慢变味了,觉得自己掌握的权力是一种资源,而资源应该是有价值的,有回报的。后来,我在工作安排、承揽工程、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给别人帮忙办成了事,总企望别人会有所表示,有时甚至还会暗示。只要别人有“表示”,我不再拒绝,少则千元,多则几万元,一概笑纳,发展到一次收受几十万、上百万元现金也脸不红、心不慌,心安理得,无所顾忌。
    我任郴州市副市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实权部门,找我办事的人很多,有时在办公室等我批条的人排成长队,我每天究竟作了多少批示根本也搞不清,批条多得满天飞,客观上为自己受贿创造了条件。
    2000年底,深圳一个老板计划到郴州搞房地产开发,为了得到我的支持和关照,他请我到深圳考察其公司。考察结束后,他送给我10万元港币,虽然我与他是初次打交道,并不了解他,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接受的,但贪婪的我竞违反自己的“常规”,毫不客气地接受了。后来这个老板在郴州搞项目开发,我为其提供了许多非正常的支持帮助。2001年,承建永兴县人民会堂的老板,为了感谢我批示让他及时拿到了工程款,一次送给我人民币30万元,我毫不犹豫地收下了。2002年,一个建筑老板为了争取承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搬迁工程,一次送给我一箱现金,整整100万元人民币,我眼睛眨都没有眨一下就收下了。“投桃报李”,我把这个工程给了他。就这样,多年来,我收受30多人贿赂的钱物折合人民币达670多万元。
    为了千方百计捞钱,有时明知违规的事我也敢于铤而走险。2000年,广东的一个朋友周某(已判刑)到郴州搞房地产开发,缺少资金的他知道我兼任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提出如果能帮他筹到资金,开发项目利润平分。我明知道住房公积金不得挪作他用,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利令智昏,违规批示动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银行存款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1650万元给了周某,后来分得商铺500多平方米,价值230多万元。我还违规批示动用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给广东珠海在郴州搞开发的一个老板许某(已判刑)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虽然这些挪用的资金在案发以前归还了,没有造成损失,但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却无法弥补。
    由于自己批示过挪用住房公积金,有些心虚,因此我对管委会下属的具体办事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抓得不紧,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许多漏洞,让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钻了许多空子。他几年来贪污公款8000多万元、挪用公款6000多万元,到澳门赌博全部输光,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虽然李树彪一审被判处死刑,但国家财产大部分没有追回,此案在全国都造成了影响,当时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在李树彪严重犯罪事件中,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玩情贪女色
    随着自己地位的升迁和事业的顺利,加之耳濡目染一些所谓的朋友吃喝玩乐的生活方式,我内心深处在逐渐变质,开始追求糜烂的生活方式。我在任永兴县委书记时,结识了某小学老师邱某(已判刑),与她有了不正当关系后,便把她调到县里,任团县委副书记;我到市里工作后,又把她调入市城管局任科长。为了讨好她,2003年全国中小城市发展论坛在郴州举办期间,我以大会秘书长的权力,指使她采购大会纪念品,并要她虚开发票由我签字报账,让其贪污公款18.74万元。事后,邱某送给我2万元表示感谢。实际上这是我们的共同贪污。
    1999年,我结识了郴州某宾馆的临时工服务员唐某。她漂亮伶俐,我便不怀好意地认她做干女儿,并给她办理了正式城市户口,改为姓雷,招工到一个事业单位,后来与她有了不正当关系。因此,这个女的便不择手段向我要钱,稍不如意,就扬言要曝光我的丑事。她结婚以后,我断绝了与她的一切往来,但她仍然变着法子向我要钱,稍有推迟,就威胁要告我的状。为了保住自己的所谓“名誉”,不出丑,不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我只好忍气吞声满足“干女儿”的要求。就在我被“两规”的前一天,我还收到她索要30万元钱的信和威胁不给钱就向省纪委告发我的告状信样稿。几年来,我被这个所谓的“干女儿”敲诈了近百万元。
    由于色迷心窍,这些年来我先后有过好几个情人,被她们搞得头昏脑胀,不但影响了工作,而且破坏了家庭,严重败坏了自身形象。为了满足她们的金钱欲望,我大肆受贿,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罪恶的深渊里越陷越深。孔子说,“行已有耻,使于四方”。陈毅一首诗中也有“有草含羞,人岂能无耻”的诗句。从古至今,志士仁人都崇尚品德高尚,讲究以德修身,注重廉耻,而自己身为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却道德低下,厚颜无耻,想来真是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现在仔细回想这些丑事,我悔恨交加。我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冷静想一想,像我这样一把年纪的人,有什么值得年轻漂亮女人以身相许,只因为是有权力、有金钱,可以为她们办事,满足她们的金钱欲望。可自己还沾沾自喜,恬不知耻。我出事以后,社会上有人送给我一顶帽子,叫我“三玩市长”,即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话虽有些夸张,但确实也与事实相符。
玩法堕深渊
    20085月,我被押送到监狱服刑。在牢房里的无数个漫漫长夜,面对阴森森的铁窗铁门,我经常彻夜难眠,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就像放电影一样历历在目。无数次沉痛的反思,将我的一头黑发熬成了白发,人也熬老了许多岁,但炼狱的心灵煎熬使我的头脑越来越清醒起来。反思自己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是放弃了学习。自担任县委主要领导以后,我就开始放松了学习,成天忙于事务,忙于应酬,忙于玩乐,忙忙碌碌,迷迷糊糊,以己昏昏,何以使人昭昭。看文件、报纸只看标题,办文件基本上是秘书代劳,有时连看也不看就签字了。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倡廉方面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国家的有关法律,我基本上没有认真学习,普法知识考试也是抄答案、走过场。担任副市长时,因分管政法系统,我曾多次到监狱、看守所检查工作。我也参加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看过腐败分子的典型案例,但没有把它当作受教育的机会,而是把它当作新闻,当作故事和饭后茶余的谈资,没有与自己的作为相联系,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作为已经使自己正在变成腐败分子,错过了许多次悬崖勒马的机会。直到关进看守所,我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才知道国家法律对受贿、贪污型经济犯罪处罚是很严厉的。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挪用公款最高刑也可判处无期徒刑。我现在想,如果以前学法懂法,决不敢那样肆无忌惮。
    二是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的改变是根本的改变,我自从滋生“贪欲”念头后,就把党的宗旨、理想、信念统统丢到了脑后,从没有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检查自己的言行,更没有“一日三省吾身”,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头脑完完全全被“贪婪”、“腐朽”所占领,认为自己年过半百,在位日子屈指可数,不抓紧捞一把金钱,抓紧享受一番“快乐”,就快没有机会了,于是不择手段捞钱,玩情人。聪明反被聪明误,我的行为得到的不是享受快乐日子,而是被判处重刑,晚年将在高墙铁窗内度过,“享受”的是失去自由,与亲人隔绝的痛苦的牢狱生活。
    三是逃避了监督。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的一系列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我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我千方百计逃避这些监督,使自己的犯罪行为成了天马行空,独往独来,违法犯罪越来越严重。财产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从来没有申报、报告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也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鸡毛蒜皮之类的东西。参加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也只是蜻蜓点水,敷衍了事。为了掩盖自己的受贿,每年过节,我都会向纪委交一些小小的红包礼金,以误导媒体,欺骗组织,蒙蔽群众。为了方便自己违法犯罪,我学会了开车,配备了一台越野车,下班后、节假日自己开车。这样有许多事就避开了司机,其实这也是逃避监督的一种手段。
    四是心存侥幸思想。我开始受贿时,心里也出现过“会不会出事被抓”的想法,但一转念,就被侥幸心理所代替。心想,两个人干的事,只要两个人不讲出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现在社会上这样做的又不是我一个人,别人没有事,未必我就那样倒霉。有一次受贿100万元人民币,我把钱放在办公室几天没有动,看看有什么风声,几天后没有任何动静,我才放心存入银行。事后我还暗笑自己“胆小鬼,没出息”。自此后,我胆子大了,认为收受别人送的钱财是两厢情愿,友好往来,没什么了不得的事。为了安慰自己,我凡是游览寺庙,都会捐点香火钱,祈求菩萨保佑平安无事。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马上就报”。我的结局印证了这个民间俗语的千真万确。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违了法,犯了罪,是不可能侥幸逃脱的,终究要受到党纪国法严厉制裁。也许是父母的“谶言”,我的名字叫“渊利”,早就告诉我,贪“利”就会走向深“渊”,我却昏昏然没有警觉。
    五是择友不慎。我的堕落与蜕变,其主要原因是自己本身的问题,但分析走向犯罪的诸多原因,择友不慎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我交往的朋友中,有的吃喝玩乐很内行,对我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与广东的老板周某成为好朋友后,经常形影不离,打得火热,他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加速了我的蜕变。我们经常在一起谈论的是人生苦短,如何快乐度过短暂的人生之类话题。为了多搞金钱享受人生。在他的鼓动下,我竞违规批示住房公积金为他到银行搞质押贷款,合伙搞项目开发。自此,我犯罪的胆子越来越大,贪恋金钱女色,贪图玩乐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为了满足欲望,不顾后果,铤而走险,最终走进牢房。墨子在《所染篇》中说:“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也变。五人之则为五色,故染不可不慎。”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讲的这个意思。故交朋友时,不可不审慎“择交”,要交益友,不交损友。现在想起小时读过的“孟母择邻”的故事,对其思想意识和世界观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以外的社会交往也应当严格要求,才能防微杜渐。
痛悔终已迟
    一人坐牢,全家痛苦。我犯罪坐牢,给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给亲人带来巨大耻辱。含辛茹苦把我培养成人的母亲,今年已85岁高龄。自我被“两规”后,每天以泪洗面,痛不欲生。3年多来哭瞎了一只眼睛。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从小懂事听话、朴素诚实的儿子会犯下如此大的罪行,会辜负她的厚望,给她晚年带来这么大的痛苦。结发妻子因我的“移情别恋”和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向法院起诉与我离了婚。我的儿子因我的事影响学习,推迟一年才拿到学位。我的两个正在读中学的侄子因忍受不了同学们的议论,学习成绩大大下降,一个高考失误,一个连高中也没有考上,只好南下打工。我的犯罪,毁掉了原本幸福的家庭,害了亲友,真是抱恨终生,高墙内的我今生今世已无法弥补,只有永远的愧疚和无尽的自责。
    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但任何人都能够做到让自己永远不后悔,这就是时时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人们常说,人生有“两怕”,一怕进医院,二怕进牢房。“不进监狱,不知道自由真好”,这话说得真是到位。人一旦坐牢,失去自由,其精神痛苦用语言是无法形容的。只有失去自由的人,才知道自由的珍贵。
    我原本身体就不好,患有糖尿病、心脏病、前列腺炎和腰椎间盘突出,被捕后忧虑万分,病情加重,想着自己身败名裂、众叛亲离的悲惨下场,心灰意冷,真想一了百了。通过监狱管教民警的耐心帮助教育,我才慢慢增强了活下去的信心。管教民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对我这个老病犯给予了极大的照顾,实行人性化管教,使我在高墙内也感到有温暖,看到了光明。我思前想后,觉得以自己的戴罪之身,现在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认真反思犯罪的危害,认罪悔罪,撕破画皮,用失败的人生给他人以警示。于是,我主动向管教警官提出参加“现身说纪说法”活动,在心灵的煎熬中也使自己受到教育,力争经过“炼狱”的洗礼,彻底脱胎换骨,成为守法公民,早日回归社会。
    我总结了几句顺口溜,算是对沉痛教训的总结:人生在世难百年,谨慎把握每一天,遵纪守法第一位,钱财女色切莫贪;一旦失足千古恨,身败名裂悔也晚,平淡自由过日子,胜于地位与金钱。
 
要案点评
 
为政之德须常修
    古人云:“德,国家之基也。…‘百行德为首,德为官之魂。”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向腐败深渊,原因大都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意见,也主要集中在“德”上。由于经受不住形形色色的诱惑,他们放松党性修养,降低品德操守,价值观念扭曲,大肆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不但毁了自己,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就是因放松思想道德修养,玩权玩情玩法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深刻教训再次说明,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就必须高度重视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降。”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领导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其思想品德不仅是个人行为,而且在党内和社会上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和影响力,必须带头以高尚的思想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在全社会做出表率,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
客观地说,近年来我们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应看到,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新条件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正在滑坡。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被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所俘虏;有的把市场规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放松品德修养,放弃个人操守,情趣低下。这种无德之行,不但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人民利益,也直接影响了党的事业。雷渊利就是一个例证,他在逐渐走上领导岗位后,放松学习,将思想道德修养弃置一旁,无视党纪国法,逃避监督,拼命追求金钱和美色,大肆以权谋私,最终受到了法纪的严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由此可见,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一方,只有常修为政之德,才能造福于民;相反,如果常做违德之举,必然招致危亡之祸。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这条从古至今被无数事实证明的铁律,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
    首先,要始终将加强道德修养放在首位,筑牢思想防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慎言、慎独、慎权、慎友”,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做到“常修”,就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要严格按照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倡导的“吾日三省吾身”那样,“郑重其事地去进行自我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加强党性修养,严于律己,淡泊名利,时刻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永葆清廉本色。
    其次,要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在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真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与纪律约束,从制度上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既是各级党委选人用人的具体标准,又是广大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根本原则。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这一原则认真落实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去,把“德”的培养锻炼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强化党性锻炼。要全面、客观、准确地考察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思想作风和道德修养,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
    孔子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雷渊利的人生悲剧中汲取教训,在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增长才干的基础上,培养锻炼高尚的道德品质,把常修为政之德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摘自中国监察2008年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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