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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问答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问答(七)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9-04 15:52 点击:360

[每月问答]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问答(七)
 
34.《若干规定》授权什么机关负责解释?
  答:《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这就是说,《若干规定》的解释机关是中央纪委和监察部。由于规定是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四家联合下发的,该规定既属于纪检条规,又是行政规章。考虑到国务院国资委仅监管近二百家中央企业,它与各地方国资委之间没有领导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只是业务指导关系;而且许多金融企业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如新闻、出版等也不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因此,《若干规定》将解释权授权中纪委、监察部。
 
(摘自中国监察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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