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常群工作> 纪委

[每月问答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9-04 16:07 点击:884

[每月问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Copyright 2008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通辽市  邮编:028000  传真:0475-6346114 电话:0475-6346102
备案序号: 蒙ICP备06000181 制作: 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