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关于确保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辽热电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下发了通辽热电公司两奥期间治安保卫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分公司经理为成员的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治安保卫巡逻队和厂内义务护厂队,队长分别由安监部经理和党群工作部经理担任。治安保卫巡逻队由18名保安人员负责昼夜不停在厂区内巡逻,厂内义务护厂队由50名机关及分公司(男性)管理人员配合治安保卫巡逻队进行夜间值班巡逻检查。
此项工作从2008年7月21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